六安市中医院关于征集院徽、院训、院歌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更好地展示医院良好形象,促进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增强医院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六安市中医院特面向全市征集院徽、院训、院歌,欢迎赐稿。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院徽、院训、院歌征集要求
(一)院徽
1、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庄重典雅、朴素大方,富有美感;
2、力避图案繁复,过度抽象;
3、造型立体,简洁大气,具有动感和较高的识别度,明显区别于其他医疗机构的标志;
4、主题鲜明,富有创意,能体现本院特色;
5、投稿人应提供彩色打印图案A4纸一份,并注明联系方式。
6、设计稿必须有图案作品和创意阐述两部分,需附文字说明,简述图案寓意;
7、便于设计转换,易于院徽制作,也适用于与本院有关的标牌、印刷品、服装、车辆等载体使用。
(二)院训
1、能够体现医院以人为本、济世救人的价值理念和中医药文化“仁、和、精、诚”的核心价值观,充分反映全院职工积极向上、共谋发展的精神风貌和优良作风。
2、训词简洁,寓意明晰,易懂易记,富有感染力,具有医院的个性特征,力戒口号式。一般由2至4个词组组成(4—16个字),请附上释义或说明,如有典籍出处请注明。
首先欢迎本院干部、职工特别是老领导、老专家投稿。
(三)院歌
1、激情澎湃,富有朝气和感染力,旋律优美,流畅动听,格调高雅,能起到鼓舞斗志、催人奋进、凝聚人心的作用。
2、歌词要简洁明快,内涵丰富,寓意深长,能够反映医院的历史、现状和未来,体现办院理念和价值追求;曲调要富有时代感、节奏感,反映行业特点,体现医院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3、词曲篇幅不宜过长,便于传唱,应为合唱曲式;
4、院歌征集要求为完整音视作品,投稿时请将词、曲打印在A4纸上,并附可以试听的完整作品(CD或MP3均可)。
二、版权约定
1、应征作品设计必须由应征者创作,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2、入围、录用作品,医院在给予一定的奖励后,其所有权及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改编等所有著作权均归六安市中医院所有,设计者不得在其它地方使用。请作者自留底稿,征集稿件恕不退稿。
三、评审和奖励办法
(一)评选
院徽、院训、院歌评选由六安市中医院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评选出入围作品若干件,评选出拟录用作品,经院内公开展示后,结合职工意见由评选小组最终确定。
(二)奖项设置
1、院徽、院训、院歌评选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院徽一等奖(即录用作品)给予一次性奖金4000元,二等奖各1000元,三等奖各500元。
3、院训一等奖(即录用作品)给予一次性奖金3000元,二等奖各1000元,三等奖各500元。
4、院歌一等奖(即录用作品)给予一次性奖金10000元,二等奖各2000元,三等奖各1000元。
5、凡积极参与院徽、院训、院歌创作的作者,均可获得精美礼品一份;
四、征集截止时间:2010年9月30日
征集地点:六安市中医院办公室
联系人:李 明 薛业玲
联系方式:0564-3312276/3318705
QQ号:1043459918 330819351
201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