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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于二O一三年度取得卫生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含取得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资格)的人员,请于二O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前按《六安市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暂行规定》的要求,备齐首次聘任的相关材料,并附首聘考评表,科室签署意见后送交人事科办理聘任手续,逾期将不予补办。卫生类中、高级聘任人员需按六中医【2011】61号文件精神完成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时间。
相关材料:资格证、继教证、计算机及外语合格证、论文(中级)、两寸照片一张。
特此通知
附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评表.doc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