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六安市中医院就下列所需货物服务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护肤类产品
二、项目编号:LASZYY-ZBB2020025
三、标段(包别)划分:共2包(第1包:功效性护肤品、第2包生活美容类产品)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18年4月1日以来)产品类似业绩合同一份。
3、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项目产品的供货能力,且营业执照包含产品相关经营范围。
4、提供品牌厂家授权许可书;
5、提供主要部分国内用户名单,最好有公立医院的部分用户名单;
6、提供产品供应商或销售公司资质;
7、提供产品名称、规格,产品零售价格,产品相关介绍彩页,产品主要特点、功效及应用范围;
8、提供产品品牌市场影响力的相关证明,线下销售和线上销售价格统一的保护措施;
9.提供产品进院后,患者应用后如出现不良反应,产品代理商或厂家的处理预案。
五、技术参数的获取:
免费下载网址:六安市中医院官网(/)关于本项目的公告下方。(附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
1、投标文件应装订密封(标书一正一副),现场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5月6日9:00时前;
2、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人民路76号六安市中医院20楼第一会议室;
3、请在投标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联系方式。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六安市中医院招标办 曹老师
联系方式:0564-3318907
八、特别提醒
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时不得“挂靠”、围标串标;报价人不得有业绩、奖项、荣誉等弄虚作假;不得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有资产或股权被人民法院冻结或被有关机关接管;不得有投标资格限制且尚在投标资格限制期内;不得在近三年有犯罪行为记录等影响中标的情形。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对本公司是否存在上述情形进行排查。投标人不得有虚假投诉、恶意投诉、无理缠诉以及影响询价采购效率的行为。若因上述影响采购的,造成本项目延误的,除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和按照相应的情形处罚外,采购人将给予供应商三年投标资格限制,并通过信用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对“挂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重点工作要求严厉查处。
六安市中医院护肤类产品项目比选文件.doc
招标办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