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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取消普通门诊患者静脉输液的通知
各科室:
为规范医疗行为,落实国家分级诊疗工作有关要求,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300号)、《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卫医秘〔2014〕255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4118ccom云顶实际,经研究决定:
1、自2020年8月1日起全面取消普通门诊患者静脉输液。
2、全面取消普通门诊患者静脉输液后,门诊患者只有在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这三种情况下才使用静脉输液。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