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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六安市中医院现就下列所需货物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二、项目编号:LASZYY-ZBB2021043-2
三、采购数量: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考核)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生产、改装、销售该设备的能力和资质许可,投标产品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如为代理商,应取得制造商或具有授权的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以上资质文件待成交后提供原件查验。
五、招标文件有效获取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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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文件接收:
1、供应商将纸质版标书(正本贰份)密封装订邮寄至招标办或开标现场递交,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21年4月14日9:00时前。
2、送达地址
开标地址:六安市中医院A座住院部20楼东第一会议室;
招标办地址:六安市中医院A座住院部19楼东;
3、密封袋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七、联系事项:
招标办: 曹老师 0564-3597214 2523245199@qq.com
归口科室(总务科):朱老师 0564-3312184
八、特别提醒
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得“挂靠”、围标串标;报价人不得有业绩、奖项、荣誉等弄虚作假;不得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有资产或股权被人民法院冻结或被有关机关接管;不得有投标资格限制且尚在投标资格限制期内;不得在近三年有犯罪行为记录等影响中标的情形。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对本公司是否存在上述情形进行排查。投标人不得有虚假投诉、恶意投诉、无理缠诉以及影响询价采购效率的行为。若因上述影响采购的,造成本项目延误的,除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和按照相应的情形处罚外,采购人将给予供应商三年投标资格限制,并通过信用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对“挂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重点工作要求严厉查处。
六安市中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第2次)比选采购文件(2021.4.7).docx
招标办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