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中医院未被污染输液袋、输液瓶回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六安市中医院就下列所需货物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方参加。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未被污染输液袋、输液瓶回收服务
二、项目编号:LASZYY-zwklx2022034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服务方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服务方,不得确定为成交服务方:
(1)服务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服务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服务方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服务方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服务方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服务方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合同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合同内容不得有任何遮挡及修改,否则为无效证明)
3、服务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项目产品的服务能力,且营业执照包含产品相关经营范围。
5、提供医院的部分用户名单;
五、技术参数的获取:
免费下载网址:1、六安市中医院官网(/)关于本项目的公告下方。(附件)
2、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s://www.youzhicai.com/)
六、投标文件接收:
1、投标文件应装订密封(标书一正一副),现场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0日15:30时前。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人民路76号六安市中医院19楼总务科;
邮递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人民路76号六安市中医院监控室 朱老师 (收) 15955648066
3、请在投标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联系方式。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六安市中医院总务科 朱老师
联系方式:0564-3597279
八、特别提醒
各服务方参与本项目询价时不得“挂靠”、围标串标;报价人不得有业绩、奖项、荣誉等弄虚作假;不得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有资产或股权被人民法院冻结或被有关机关接管;不得有投标资格限制且尚在投标资格限制期内;不得在近三年有犯罪行为记录等影响中标的情形。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对本公司是否存在上述情形进行排查。投标人不得有虚假投诉、恶意投诉、无理缠诉以及影响询价采购效率的行为。若因上述影响采购的,造成本项目延误的,除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和按照相应的情形处罚外,采购人将给予服务方三年投标资格限制,并通过信用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对“挂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重点工作要求严厉查处。
未被污染输液袋、输液瓶回收外包服务公司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