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排班
就诊指南
门诊预约
住院须知
服务时间
医保服务
患者服务
我单位电视机项目(编号:FS34150120230911号,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14:30)按政府采购程序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询价,经评审第一成交候选人为安徽奕果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安徽奕果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向我单位提交弃标函。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五十四条第(二)款“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等规定。
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同意安徽奕果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弃标意见,限制该公司12个月内参与我单位投标活动,终止本次项目采购活动。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