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中医院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医院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省卫生计生委《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专项活动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整治损害群众 “微腐败”问题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高压态势。全员联动全覆盖,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纪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发生在身边的“微腐败”行为。
(二)坚持抓早抓小。重点针对监督持纪“四种形态”中的前两种违纪行为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解决“微腐败”存量问题。
(三)坚持惩防并举。深入开展整治“微腐败”专题教育,充分认识“微腐败”和“潜规则”的危害性,加强党建,筑牢思想道德放线,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二、目标任务
医院各科室同步开展专项活动,实现人人都参与、人人都触动、人人受教育、人人守纪律的目标;聚焦“微腐败”高风险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实施集中整治,实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的目标;激浊扬清强化全员职工宗旨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专项活动以省卫生计生委《运用监督持纪“四种形态”暂行办法》明确的“第一、第二种形态”问题情形为主要整治范围,重点对以下4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问题开展整治:
1、医德医风方面。重点整治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患者“红包”;开大处方和过度检查获取提成;非出于医学目的介绍患者院外就诊或购药从中获利;擅自接受医药企业提供的“学术资助”和“变相回扣”等4类问题。
2、“靠医吃医”方面。重点整治医疗服务过程中“放管服”落实不力,甚至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赞助、捐赠行为不规范;违规“统方”牟利;以自立和重复项目,增加次数、超标准等方式乱收费等问题。
3、医药购销和财务管理等方面。重点整治药品、疫苗、耗材、检验试剂和大型医用设备等采购中,关键参数带有明显排他性或泄露标底,以及应招未招、化整为零、虚假招标;在采购资金拨付中以操纵付款期限作为手段,索要、收受“回扣”;在专用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部门及科室“小金库”“账外账”等4类问题。
4、宗旨意识方面。重点整治医德缺失、职业操守和行为不端;行政管理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不收好处不作为、收了好处乱作为;科室偏离功能定位、片面迫求经济效益;虚假宣传误导患者、小病大治损害患者利益等4类问题。
(二)抓好动员部署。设置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专题教育,结合党规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把“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危害性、执纪问责相关规定等宣传部署到位,通过签署专项活动的知情书、征集对专项活动建议等形式,让每一位从业人员的理解、配合和参与;在医院网站设置信访举报投诉平台,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投诉电话0564-3597393,投诉邮箱:88911881@qq.com。
(三)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问题组织开展全员廉洁自查活动,通过查找“微腐败”风险点和短板问题,充分发挥警示作用。要紧盯“微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群,努力把存量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解决在监督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
(四)从严执纪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甄别问题、划清责任,宽严相济、分类处置。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比较恶劣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保持惩治“微腐败”的高压势态。用好问责利器,依据省卫生计生委《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及义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等从严执纪。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专项活动组织不力、走过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活动安排
为推动六安市中医院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专项活动有序开展,经研究,成立六安市中医院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道昌
副组长:沈亚男、刘敏、喻怀斌
成 员:兰萍、王斌、罗志远、李传才、葛萍、刘庭华、付绪文、林承琼、陈永荣、袁鹰、王群、王文学、万磊、游洁、张士娟、佘会、张卫东、刘宇、庞霁、熊传梅、薛业玲、刘爱丽、丰荣佳、李大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科,负责专项活动各项日常工作。
专项活动为期6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7月底—8月中旬)。
认真学习、深入动员,进行任务分解(附件1“微腐败”专项活动任务分解表),保证专项活动部署到位,8月5日前将微腐败专项活动方案传达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并邀请市纪委专家对全院职工进行“微腐败”专项活动教育。
(二)自查整改(8月中旬—9月10日)。结合医院实际,各科室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专项活动载体和抓手,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三)督导检查(9月中旬—10月10日)。各科室须于9月中旬将“微腐败”专项活动的附件2(“微腐败”专项活动知情承诺书)、附件3(微腐败自查自纠一览表)和活动开展建议报医院监察审计科, 监察审计科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四)总结提高(10月中旬—12月31日)。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并跟踪问效;对专项活动中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健全行风建设的制度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是本部门专项活动的责任主体,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承担“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切实发挥以上率下的领导作用,带动本部门职工深入开展专项活动;要加强工作统筹,强调专项活动中的组织纪律,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要在专项活动中加强教育引导,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活动是医院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重要举措,是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的深化延伸,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活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确保整治实效。各科室要按照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行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归纳梳理,建章立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群众满意的阶段性成效;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净化行业风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附件:1、六安市中医院“微腐败”专项活动任务分解表
2、六安市中医院“微腐败”专项活动知情承诺书
3、六安市中医院“微腐败”自查自纠一览表
2018年8月2日
附件2
六安市中医院“微腐败”问题专项活动
知情承诺书
本人认真学习省卫计委党组《关于开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等八个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卫党发[2018]72号,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认真对照《六安市中医院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特向组织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宗旨意识,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自觉抵御各种诱惑,以实际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严肃遵守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不做收受回扣、红包等违规违纪之事。
三、自觉参与“微腐败”问题专项活动,对照“医德医风”、“靠医吃医”、“医药购销和财务管理”、“宗旨意识”等四个方面16个问题,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开展廉洁自查,强化廉洁意识,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
科室名称 承诺人: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