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六安市中医院就下列所需货物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生产、改装、销售该设备的能力和资质许可,投标产品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
3、以上资格文件成交后提供原件查验。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二、技术参数的获取:
1、免费下载网址:六安市中医院官网(/)关于本项目的公告下方。(附件)
三、投标文件接收:
1、投标文件应装订密封(标书正本贰份),邮寄或现场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 21日下午17:00时前;
2、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六安市中医院A座19楼招标办;
3、请在投标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六安市中医院宣传制品)、编号(LASZYY-ZBB2020124)、联系方式。
四、联系事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曹老师 0564-3597214
六安市中医院宣传制品规格清单(2020.12.14).xls
招标办
2020年12月15日